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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伦理委员会由 12 名委员组成,包括医学委员 6 人、药学委员 2 人、非医药学委员 4 人,其中有律师,社会学专业和社区群众。 男性委员 5 位,女性委员 7 位。
2) 伦理审查会议每2个月召开一次,需要时可以增加审查会议次数,紧急会议需及时召开。
3) 会议审查项目按照先受理先审查的原则安排。
4) 为审查项目选择2名主审委员,根据专业相关性和针对试验方案与知情同意的审查,必要时聘请独立顾问提供审查咨询意见。
5) 会议审查内容包括上次会议的会议记录,上次会议结束后期间的SAE审核、项目快速审查情况、项目备案情况以及本次会议审查项目。
6) 会议审查到会委员人数及构成必须符合法规要求。
7) 伦理审查会议关注试验的科学性、伦理性,保证受试者尊严、安全和权益。
主席/主任 |
代德昌 |
秘书 |
李志元 |
伦理邮箱 |
CCZLYYLUNLI@163.com |
伦理传真 |
0431-81863380 |
接待时间 |
工作日8:00-16:00 |
办公室楼层地址 |
长春肿瘤医院一楼 中医馆 |
伦理召开的时间 |
视具体情况而定 |
伦理召开的频率 |
视具体情况而定 |
伦理上会形式 |
会议审查 |
伦理审查费用 |
根据项目审查方式 |